发表日期:2016年12月05日
幼儿园是儿童集体生活的主要场所,也是易感人群集中的地方,积极防治儿童各种常见病疾病及传染病,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,是幼儿园保教结合的首要任务,也是幼儿园得以顺利开展一切教育活动的基本保证。为了给幼儿提供一个安全、健康的环境,来到幼儿园就必须经过晨检环节,主要检查幼儿的精神、身体状况、卫生情况等。同时,有委托幼儿园喂药的家长也必须按规定填写记录表格。我园“三人行”课程理念,强调幼儿、教师、家长三者互敬互爱、和谐共处、合作同行。在卫生保健疾病防控方面,我园家长也能表现出让人感动的自觉和大爱,主动积极配合保健医生的工作,让我园卫生保健能够在家园共育中顺利开展。本期重点介绍新生家长会上“卫生保健家长需要配合事项”中的晨检和喂药须知内容。
一晨检需家长配合的工作:
1、来园前家长请在家观察孩子情况,疑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,请主动与班级老师或者保健医生联系,我们将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、追踪、隔离。
2、每天保健医生7:50-8:30在幼儿园大门口迎检小朋友,请小朋友入园先参加晨检,晨检通过后家长再离开。早上8:30之后来园的孩子请主动到保健室晨检后再进班。
3、体温37.5度以上的孩子要回家观察治疗,观察至少3天体温正常再来园。
4、如果已就诊并确定传染性疾病请自觉在家隔离治疗,为了孩子的健康,不要带病坚持上学。
5、孩子不可以带危险物品(小珠子、玻璃片、小刀等)、带尖的玩具、幼儿不宜食物(瓜子、口香糖、果冻等)或者家里的贵重物品(父母的戒指项链等)来园;不留长指甲、保持短指甲;勤剪指甲(请家长每周五给孩子剪一次指甲,每周一班级老师会全面排查)、勤理发,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二晨检检查的方法及内容:
一摸:幼儿有无发热现象,可疑者测量体温。
二看:一般情况下,观察幼儿精神状态、面色等,传染病的早期表现,咽部、皮肤有无皮疹等。
三问:个别幼儿饮食、睡眠、大小便情况。
四查: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。
1、根据卫生部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》第二部分第四条规定,凡需在园服用药物必须出示医院关于此病的近期病例医嘱,无病例医嘱者,幼儿园将不接受喂药登记。
2、根据深圳市主管部门规定:保健药品、凉茶、中药液、不明成分的粉剂以及家长自己到药店买的药品不能带到幼儿园服用。
3、带来幼儿园委托服用的必须是医院医生开的处方药,在家服2天后需要继续服用的药物 ,在家写好班级、姓名及服药要求,晨检时由家长亲自把病历本及当日需要服用的药品交给保健医生,并按要求填写服药登记及签名。
4、两种药以上用一个袋子装起来,每次只带当天的药量,如果当天没有用完的瓶装水剂,下午来接孩子时请到保健室领取 。